中新網南寧10月10日電(記者馮抒敏) 廣西檢察網10日發佈消息稱,廣西壯族自治區欽州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長陸欽華(副廳級)因涉嫌受賄犯罪被檢察機關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
  此前8月28日,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發佈消息稱,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律檢查委員會對陸欽華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檢查。經查,陸欽華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財物。經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律檢查委員會審議並報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委員會批准,決定給予陸欽華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廣西檢察網10日並披露,廣西另有2名處級幹部因犯受賄罪,日前被判處有期徒刑。這兩名處級幹部分別是廣西北部灣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原副主任、廣西水利供水有限責任公司原副總經理、廣西欽州豐源水利供水有限公司原董事長蒙承剛(副處級),以及廣西北部灣水務集團公司原副總經理,兼任廣西欽州豐源水利供水有限責任公司原董事長黃文軍(副處級)。
  南寧鐵路運輸中級法院日前一審判決,對蒙承剛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15萬元;對黃文軍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四個月,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2萬元。(完)
(原標題:廣西3名廳處級官員因受賄被立案偵查或判刑)
(編輯:SN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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