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5月28日A41版《科長給“老弟兄”介紹工程受賄38萬》一文中,“棲霞區水利局水建科”應為“江寧區水利局水建科”,在此予以更正,並就本報相關人員的工作失誤,向有關單位和人員致以誠懇的歉意。2014年5月29日  (原標題: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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